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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今天下午舉行記者會指出,行政院「公務機關未來兩周下午1點至3點關閉冷氣節電」政策是一種「挖小民、補大戶」的不公平措施。圖為和平電廠。中央社 分享 facebook 尼莎颱風襲台,導致花蓮和平電廠每天130萬瓩的供電量無法併入電力系統,為此行政院祭出「公務機關未來兩周下午1點至3點關閉冷氣節電」的政策。不過,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今天下午舉行記者會指出,這只是一種「挖小民、補大戶」的不公平措施,凸顯政府在整體能源政策上的失當與荒謬。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理事長高茹萍表示,依照「電源不足時期限制用電辦法」第5條相關規定及台電評估,電力不足時應先從工業用電開始實施限電。依據台電評估,光是工業用戶限電15%,就可以減少用電量約190萬瓩,足夠彌補和平電廠的缺口。高茹萍指出,換句話說,如果依照「電源不足時期限制用電辦法」實施,除了工業用電,一般民生或商業用電根本不會被波及。政府說要共體時艱,「但是要求行政機關停開冷氣,甚至呼籲大眾節電,到底是要共體誰的『艱』?」高茹萍說,依統計,台灣工業用電佔比約55%,長期以來用電大戶享受著便宜的電價,一有電力供應不穩的疑慮,又急著「挖小民、補大戶」。這樣以低電價補貼耗能產業的情況,使台灣在產業大量外移之際,去年用電仍成長超過2%,尖峰用電也頻創新高。政府應該設法促進電價合理化,協助產業升級降低耗能。高茹萍也指出,依「電源不足時期限制用電辦法」第4條規定,台電應於每年3月底前就該年可能發生缺電期間及缺電量,報請主管機關核備並公告。但是依照台電官網,民國91年以後已從未實施過「限電」,能源局及台電也表示,如果評估後無限電可能,依辦法就不需陳報主管機關。高茹萍說,如果15年來台電都未依照限電辦法陳報及公告過,要不就是根本沒有限電危機,要不就是台電未依法辦理,主管機關怠忽職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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